“衙门里来人了!”
田埂上便有一行四五个衙役在地保的陪同下往这里来,围观的人开始自觉的散开。
锦绣低下头往那女尸的脚上将那个铃铛拽了下来,抬头正好和阿日的目光了撞了一个正着,那小子深一笑,冲也竖了一下大拇指,立即拉她往隐蔽的树荫角落里退,自然而然和官府里的人错开。
待走远方松手,锦绣匆忙往河岸边去,将那个黑咚咚的物件往水里清洗了一下,现出了其本来金铿铿的光华。
对,是金子做的,做工很考究,绝对不是寻常百姓人家能戴得起的,虽然只是一个寻常的铃铛,没金属丸,发不出声音的,但上面,不仅打刻着一些精巧的花纹,而且还落着名字。
“宛!”
她洗了又洗,看清那是一个“宛”字,不由得立即瞪大了眼,回头惊错的看那已叫人抬了去的尸首:那被烧死的姑娘难道不是香凝。
阿日就在身边,看到她那惊呆的模样,瞟以一眼,伸手将那个铃铛抢了过来,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字,神情却是平静的。
“给你看一样东西!”
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焦布:
“刚刚地上捡的!”
锦绣抓过一看,好像是一块罗帕,上等的雪锦做的,烧了大块,绣着盛开的芙蓉花,上面绣有一个:“宛”。
很明显,是同一个人的物件。
她的惊讶又深了几分。
这人若不是香凝,那香凝人呢?
还有,那被烧死的人会是谁,看这料子和镯子的质和做工,分明来自富贵人家,绝对不是香凝这样一个小丫头能用得起来的。
若说这是别的千金小姐送的话,就越发的奇怪了,在锦府里,可没有那么一个闺名里有“宛”字的小姐。
谁想杀人灭口?
又是谁在调查香凝?
这一场李代桃缰,是蓄意,还是巧合?
这事儿,迷雾重重,越来越玄奇了。
待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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