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七虽然震惊,尚且口齿清楚:“主君,难道是那徐郎君早就看出了我们的谋划?”
“但那十万束原丝……”
男子定了定神:“他们如今正差原丝,如今普天之下,也只有这十万束原丝了!她竟舍得烧了这些原丝,难道整个冬天并明天春上,全部都要吞风啃土不成?那是十万束上好的原丝啊!可以织成三千匹锦绣!”
三千匹锦绣,以那个女郎的本事,一匹最低也可以卖出万钱,最高的可以卖出数十万钱,三千匹是什么价格?
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丰厚的利润,所以他算定了她不会舍弃!
她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,拿走这些原丝。
他在襄阳布下了局,而她也当真派人前来。兜兜转转,改换身份,巧计试探,再三拖延,这都是她的风格,所以他更加笃定,她是一定要买走这十万束原丝。
只待她付出了最后的家底,他们便要抢回原丝,让她血本无归……不,是让刘玄德无再战之力,只好拱手让出已打下的益州巴蜀之地!
一切都是按照他的谋划行来,怎的到了最后一夜,竟出了这样大事?
他只知道她手段巧妙,知道她擅饰身份,知道她为人谨细,可是他怎么会忘了她最根本的两样本事?
当初她起于微末之间,早在织室之中,便用这两件本事杀开一条血路,立足立身,后来更如龙游大海,行走江湖与庙堂之间,闯下这样大的名声?
他怎么就忘了!
她最擅长的,本就是这两样:
杀人,放火。
喉头一甜,有什么液体涌了出来。男子举起手帕来,捂在了自己唇上。那液体很快就浸透了手帕,鼻端闻到熟悉的血腥气。
“主君!”
身后的黑暗里,有女子低呼的惊叫声,随即冒出一个侍婢,紧紧扶住了他,并瞪向吴七:
“你都说完了,还不退下?”
吴七也惊得一怔,却不知怎的,并未立刻退下。正踌躇之际,听男子低声道:“还有什么?”
“有人……有人在吟风居大门口,留下了这件东西……”
吴七从背上取下一只布囊,低首道。
吟风居便是这男子秘密的居所,这半夜三更的,能留下东西还不被发觉的,也非等闲之辈。且才那南门码头出事,吟风居便有了蹊跷……饶是吴七自诩为暗卫中佼佼者,此番自家主君却被别人打探了去,颜面大失,只觉火辣辣的。
先前见吴七背着个布囊,只以为是其他物事,没想到却是别人留下来的。
男子心头一动,喘了口气,道:“呈上来。”
侍婢再瞪了吴七一眼,从他手中取过那布囊,恭敬地呈给那男子。劝道:“门口风大,不妨进室再说。室内有灯,亦能看得清楚。”
男子默然进室,灯火跳了一跳,蓦地亮了起来,照得眼前之物清清楚楚。
就是寻常的葛布所裁,灰褐色也是庶民常服之色,想来在襄城随便哪家布庄,都能轻易买到。
但打开布囊,眼前却是一亮:
那是一件捆得结结实实的袍袄,但灯光之下,却清晰可见,那袍面为玉白色,以淡金、绯红、明绿三色织绣瑞鹿仙芝纹样,即使是在这样昏暗的室中,亦觉雅致精美,贵气十足。
室外吴七的声音传来:“属下已检查过,袍袄之中并无暗器、毒虫等,就是……就是一件……”
男子修长的手指,飞快地解开捆着袍袄的柳绿丝绦,那袍袄仿佛有生命一般,竟缓缓鼓了起来,一旁的侍婢已惊喜地叫道:“主君!是羽绒大袄!比起您这件夹袄,尚且要厚上几分,今年过冬可不惧寒气了,只怕连貂裘也不必穿呢……”
她忽然一顿,似乎发现自己说错了话,赶紧停住了。
袄子下面,还放着一件怪异的小衣服,极短,肩背处又只有两根一寸宽的带子,只护住胸腹和背部,而且看样子会紧紧贴身才能穿好。
她也算见过不少质料款式的衣裳,却认不得是什么名目。不仅如此,寻常衣物多是衣宽袖阔、端贵大方的样子,眼前这件连质料亦非锦非丝,有些象绒圈锦那样毛茸茸的,却比绒圈锦更厚,而且纤维极粗,有规律地交缠在一起,却形成了厚实柔软的触感。
不过这一摸,她却能确定了:“是羊绒所织。”
男子从那羊绒小衫之下,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帛绢,微颤的手,徐徐打开,但见帛绢上写道:
“江南湿冷,恐夹袄不御寒气,故制此大袄,袄内可着羊绒背心,想今冬便逢大雪,君亦不当惧矣。”
他手指剧颤,帛绢飘然飞下,而他也颓然跌坐在席上,脸色惨白,几乎要将旁边的侍婢一把拣起帛绢,吓得几乎要哭起来:
“主君!主君?”
她手忙脚乱,伸手去触他额头,却被他挡开,急得又去取了一盅滚水来,放在几案之上,只盼他能暖暖手,不要那样冰凉才好。
“吴七。”
男子疲惫地叫道。
“喏。”
“她早就知道我在这里,早就知道这一切乃我所设计。所以她早就准备了这件羽绒大袄和羊绒背……背心,让人给我送过来。”
吴七只觉得自己心怦怦乱跳,呼吸仿佛也屏住了,脸却烫得厉害,第一次觉得在这黑夜之中,自己仿佛消失了一般,竟不知身在何处。
当今世上,自那个女郎出现后,才有“袄”这种东西出现。从前都是穿质料较厚的比如绒圈锦制作的锦衣、垫有丝绵的薄夹衣,冬天冷了就穿各类皮裘,只有穷人才往短衣的夹层里塞一些草絮挡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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