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着两人一魔的十只脚,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满地尸块、鲜血淋漓的墓园区。埃佩留下来处理后续事宜,格拉斯和白则在外头市场上买了两匹骏马,骑一匹牵一匹——白的屁股暂时担负不了骑马这么高级的动作——往首都奔去。他还没学会把翅膀收进去,只能努力收到最不碍事的大小,然后套上肥大的魔法长袍,外头再包一块布,弄成个驼背的样子。买马时那位好心的外地客伤同情他们一个瘸一个驼的,主动打了八折,把自己手里最温顺的两匹母马卖给了他们。
亏得如此,小厌魔那六条小细腿儿才没在后面的旅途中直接磨没了。
只是这条道路,他们走得极为艰维,一路上竟遇到了几次魔物袭击,仿佛有人撕开了大陆正面与反面的裂口,将那些充满邪恶之力的生物召唤了过来。越是接近首都,那些魔物就越多也越强大,两人一魔的旅途几乎变得步履维艰。格拉斯手执魔杖,同时运用自己掌握的魔力和神力挡在白面前,艰难地保护着因为失去神眷,力量等级骤然下降的恋人。
就在他几乎被一只魔物袭击之际,眼前忽然有一道白光闪过,那头魔物应声倒下,化作一滩黑水。仔细看去,那道光并非他那样的神力光辉,而是一道快得惊人的剑光,每次落下都要收割一只魔物的生命。
那柄剑掌握在一名仿佛只有十四岁的纤细少年手里,那少年金发碧眼,衣着十分繁复,像是来自外国的贵族公子。可他的剑法却比浸淫剑道几十年的老人更加毒辣,眼力和速度都是一流的,也就是白炼过九阳神功这样的高级武功才能勉强看清。
那少年一个人便清了他们三人都杀不尽的魔物,然后直直走向小厌魔,冷笑着一剑劈下。
“剑下留魔!”
白抽刀垫步,全身真气鼓荡,从下方斜斜下削,刀势精妙至极,逼他回剑自救。那少年果然不再刺向小厌魔,反而横剑一削,削断了白那把价值连城的弯刀,更削向他头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白头巾。
少年脸上露出一点混合着得意和讽刺的笑意,边出剑边说:“农神的信徒竟然收留魔物,还为了保护它和我挥剑,跟我的血裔真是天壤之……”
那一剑削断了白的头巾,也让他亮银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披泻而下,半遮住孤高冷寂的面容,宛如傲岸的冰雪神祗。少年的脸色微变,眼中的讽刺眨眼化成不敢置信,把那个“别”字吞回去,愤怒地尖叫:“我的……你是我那个‘注定的神眷者’,你怎么会成了霍桑的神官?”
难怪这些年他的神殿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天生拥有光之外表的神子,原来是霍桑抢了他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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